不要经过老师处理:
孩子恋爱了,不是学校的错,更不是老师的错,不要把这样的事情告诉老师,弄得人人皆知,如果这样的话,孩子会产生逆反心理,更难处理。
告诉孩子如何处理:
对于孩子恋爱的事情,家长不要坚决地反对,那是不行的,可以和孩子约法三章,不影响学习是位,然后就是不能有过于亲密的接触等。
所谓叛逆,顾名思义,就是反叛的思想、行为……忤逆正常的规律,与现实相反,违背他人的本意,常常做出一些出乎意料之外的事。叛逆是一种“长大了”的感觉(其实本质依然是种幼稚的心理),是一种强烈的自我表现欲,在思维形式上属于“求异思维”,希望通过自己的“标新立异”甚至是“唱反调”,来引起别人注意,试图改变别人和事物对自己原本看法的心理。
在教育过程中,许多教育者和家长都希望通过人物的感人事迹来教育感染青少年,唤起他们的热情,以期达到激励后进的目的。但结果却往往适得其反。一些人物被说成是沽名钓誉的“投机家”或“傻子”,无端怀疑这些人物的动机,进而否定他们的事迹。对于身边的榜样,则冠以“拍马屁”给予排斥和嘲笑。
具体列举如下:
认为绝大多数规章制度是不合理的,应该废除;
如果父母再三叮嘱同一件事就会感到厌烦;
佩服与老师对着干的同学;
认为父母、老师的话很多都有漏洞;
喜欢与众不同,爱做令人大吃一惊的事情,喜欢引起其他同学的注意;
违反某些规定的时候会感到一种快乐;
别人的批评常常引起反感和愤怒;
认为父母和老师不应该为一些事小题大做,大惊小怪;
认为冒险是一种的快乐;
一旦决定做某件事,不管别人怎样阻止也不会改变主意;
会对课堂上出现一些老师没有意料到的情况而感到开心;
对伤害自己自尊的人,想要给他添些麻烦,让他感到自己是不好惹的;
越是禁止的东西,越要想办法得到。
一些家长缺乏普通的心理学常识,对子女教育急于求成,方法简单粗暴,经常无视子女的自尊心和心理承受能力,特别是孩子们有了过失时,不是与孩子们一起分析错误,商量补救办法,而是责骂甚至殴打孩子,使孩子在犯错误时感到孤立无援,产生叛逆心理。